2023-09-25来源:宁波房产网正文:西安:即日起住房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可投诉举报
9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关于征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据悉,为坚实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管理,8月28日,西安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五部门曾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市发改发〔2023〕177 号),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引人注目问题专项治理。西安市住建局现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问题线索,住建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置,并严苛保密、依法维护举报人的信息。
通报中认为,此次治理主要针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展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交易保障管理、处置异议和滋扰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排查清理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现行涉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规、制度、行政规范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反映到制度文件的现实作法。
管理重点主要还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所有制歧视、地方维护等不合理容许。如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登记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迫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交纳税收社保等拒绝,或将特定的商标、品牌等作为投标、加分、中标条件等情形。
二是相当严重妨碍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如投标企业通过转让、外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投标企业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用于总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业绩投标等情形。
三是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如推进CA数字证书相容互认进度缓慢,尚未构建省级行政区域内相容互认;强迫要求投标人、中标人交纳现金保证金等情形。
四是监管执法人员机制不存在显著短板。如尚未以清单方式列明本地区招标投标投诉处置的部门职责分工;未创建协同监管和案件移交机制,找到违纪、违法、犯罪线索无法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等情形。
通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住建部门检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问题线索,举报人提供的问题线索应该详实具体,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等必要的基本信息材料以供核查;举报人对检举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管理,不得虚构和高估事实,不得故意编造和诬陷他人。对虚假举报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检举材料中不应获取准确的联系方式。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展开投诉举报:
1.邮箱:xazjzlzb@163.com
2.举报电话:029-85579156、029-85579166
华商报记者 红仲夏